昨日上午,梁振涛的家属召开新闻记者会,就梁振涛命丧大梅沙一事做出最新回应。家属质疑,非法船只“138115”号钓鱼艇长期停靠在大梅沙湾游艇会,后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大梅沙湾游艇会负责人方楠回应深晚记者称,游艇会没有执法权,他们多次要求涉事船只提供合法手续,并要求船只不能下水。他呼吁家属和王晓东一方能尽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,其本人也将会承担登记船主所有的法律责任。
家属
游艇会允许非法船只停靠
在昨日上午举行的新闻记者会上,梁振涛的父母、妻子、兄妹等家人出现在媒体面前。他们表示,梁振涛的意外死亡让他们十分悲痛。在记者会现场,家属几度落泪。
在此前的公开报道中,涉事船主王晓东表示,涉事的“138115”号船只,停靠在大梅沙湾游艇会已经有数年时间。由于该船只在深圳没有合法手续,因此一直被架离水面没有使用,事发时使用这艘船是出于救援需要。
梁振涛家属则认为,涉事船只没有合法手续,长期逗留在大梅沙湾游艇会,游艇会允许非法船只停靠,需承担法律责任。
在此前的官方通报中,海事部门通报称,“138115”号船只的实际注册是方楠,方楠是大梅沙湾游艇会老板。家属认为,作为法定船只注册人,方楠也需为此次事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游艇会
多次要求船只提供合法手续
昨日,大梅沙湾游艇会负责人方楠在接受深晚记者采访时说,游艇会没有执法权,只是船只停泊场地,收取停泊费。他们多次向“138115”号船主要求提供合法手续,但对方一直说在办理中。“我们要求他的船不能下水,他的船也一直停在船架上。”方楠说。
方楠的另一身份是涉事“138115”号船只的登记人。事件发生后,王晓东向媒体公布了船只确是由方楠代持,并出示了2011年签订的代持协议和委托书。那次采访中,王晓东还出示了其每月雇佣船长、船员的薪金记录,证明船只确实由其所有。
在1月1日事故发生后,第二天方楠便将本人与船的相关资料,以及他与王晓东之间的代持协议提交给了相关执法部门,后被告知是刑事案件,因为此事是由船主王晓东和他的船员所发生的,方楠就没有过多接触这件事。
“在游艇会里大多数人都知道我是登记船主,因为王晓东在北京,来得比较少,船的日常保养维护、加油、办理相关的手续都由船长(李智健)做。”方楠说,他本人手下就有多位船只维修人员,如果船只是属自己所有,不需要再雇佣李智健。
方楠说,他们曾试图到香港将“138115”号船只注销,但程序复杂,由于无法拿到深圳主管部门相关手续,因此无法到香港海事部门注销。
“我的角色很尴尬”,方楠说,希望双方尽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,其本人将会承担登记船主所有法律责任,决不逃避